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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工作增添不少便利,但也带来了不少烦恼。

近日,浙江宁波一职工王女士因为在下班时间未及时在微信工作群内汇报工作而遭到辞退。

尽管在宁波市总工会的帮助下,王女士成功维权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但这一事件所引发的网络热议却未降温:下班后,面对这种“紧急工作微信”回还是不回?职工能否拒绝?下班时间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

下班后工作微信该不该回?这道题原来国家给了标准答案!

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下班后有事必回

2017年7月,王女士进入宁波某饮品店工作,担任店长职务。2018年7月2日22时23分,王女士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工作微信群上要求在10分钟内发当月营业额,不发就辞退。王女士因怀孕较早入睡未及时回复,10分钟后,单位负责人在微信工作群上通知王女士已被辞退。第2天在王女士去店里上班时,单位告知其已被辞退,并拒绝向王女士支付上月的工资。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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