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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天价”水费单

消费者坚持要维权

新闻回放

从2014年7月起,汪先生的网点每月平均用水5吨,水费在20元左右。可自从换了收费员后,汪先生突然欠了6000多元水费!5月26日,本报报道了此事。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沈河分公司皇城营业所崔所长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此事,有结果后通知记者。

事件进展

事隔几天,记者没等来崔所长的调查结果,却等来了消费者汪先生收到“天价”收费通知单的消息。面对这张高达6600余元的水费通知单,汪先生非常愤怒,表示“我要继续维权”。

收到水费通知单

“日期:2016年5月30日

用水量:1730立方米

合计金额:6660.50元”

面对这张水费通知单,汪先生非常愤怒:“2016年5月13日的水费通知单上显示,‘一个月的用水量5立方米。合计金额24.25元’,5月30日竟然达到了6660.5元!仅仅17天,我就用了6000多元的水?在没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就下这样的通知,我接受不了,我要继续维权。”

记者了解到,因为对水费有疑问,汪先生已经向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沈河分公司相关人员反映此事。5月31日,汪先生再次告诉记者:“以往收费员到我家里都要先查水表,然后按表收费,我的网点每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左右,20多元钱。我交钱,收费员开发票。从2014年7月到现在快两年了,每次都这样。今年我们这片换了一个崔姓收费员,他说我欠了6000多元水费。”

汪先生说:“令我不能理解的是,收费员崔先生最后一次给我开发票的日期是2016年5月13日,用水量依然是5立方米,发票显示的本月指数为950。17天后,发票上没有了本月指数,只有用水量。”

三个疑问难解

5月27日,记者采访了收费员崔先生。他说:“我是看表收费的,水表上显示的指数和最初的指数(2014年7月)的差额就是汪先生应交的水费。”记者问:“那么水表显示的指数是2680,为何不是最近一次发票上的指数呢?”收费员崔先生没有明确问答这个问题。

时至今日,记者一直没有收到皇城营业所的调查结果。对于此事,记者有三个疑问:

第一,水表指数突然变化,有三种可能,用户用水量增多、水表坏了、漏水。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否应给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

第二,发票上的本月用水指数应是水表上的实际指数,可是汪先生的网点却不是这样,是收费员工作失误还是另有原因?

第三,出现“巨额”水费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原因未查清,怎能让用户一个人承担?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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