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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父母赌气,13岁少女离家出走,却在宾馆被成年男子强奸。近日,北京市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

13岁的女生玲玲(化名)是北京市某中学初二学生,2015年1月,玲玲因与父母赌气而离家出走,朋友军军(化名)带其入住北京市通州区某宾馆,玲玲通过军军认识了26岁男子小强。小强借口送其回宾馆进入屋内,在明知玲玲是不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与之发生了性关系。玲玲母亲发现后报警,2015年2月,小强被抓获。

庭审过程中,小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希望法庭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强明知玲玲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且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小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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