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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商店卖捕兽夹,违法!​

永安市民:永安市五四路的多家五金商店公然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销售的捕兽夹。捕兽夹会对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造成毁灭性伤害,更有不法分子专门购买此类工具捕杀国家保护动物,捕兽夹伤人致残事件也时常发生,既违法也违反人道主义精神,希望相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执法,并且收缴违法销售的捕兽夹。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店铺销售捕兽夹的行为应当依据《福建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禁止制造、销售、使用地弓、铁夹、吊杠、钢(铁)丝套等猎捕工具”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十七条第(三)项“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给予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没收违法制造的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400元-4000元罚款”的规定,应由我市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即市林业局负责监管。

永安市林业局:10月8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发现五金商店存在销售捕兽夹现象。工作人员对相关店主进行批评教育;发放了禁止出售猎捕野生动物工具等宣传材料;要求相关五金商店不得销售捕兽夹。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管,结合每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开展宣传,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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