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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旧国标已注册登记领取牌证的电动 自行车不再重复登记,可正常上路行驶

海峡网9月3日讯 (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9月1日起,群众可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符合办理登记上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到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上牌手续。今后,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过户等业务也需到公安交警车管所办理。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合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驾驶非机动车不需要考取驾驶证、购买保险和车辆购置税,但是必须登记上牌。

车辆所有人办理登记上牌除了所提供的车辆要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还需提供这些材料: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车主应填写《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另据悉,从今年4月15日起,莆田所有不符合新国标、未获CCC认证的车型目录全部作废。在用的符合旧国标已注册登记领取牌证的合标电动自行车,不再重复登记,可正常上路行驶。

“新国标”实施后,

怎样购买到放心的电动自行车?

最简单的方法是,检查产品是否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并查验是否符合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等,这些“新国标”要求缺一不可。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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