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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区社会事业局获悉,我区决定成立创建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活动,力争在2017年前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据悉,争创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须接受省级评估验收。根据《福建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评估范围是区本级、各片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等重点领域。评估内容主要为用语和用字方面。

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迎接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根据方案,我区创建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今年3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至8月份为组织实施阶段,9月份为开展预评阶段,10月份为申报验收阶段。届时,区直单位中未取得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区直机关公务员以及公益服务行业中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相应等级证书的人员,需进行统一培训并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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