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总部落户宁德市最高可享千万元奖励
近日,宁德市出台《宁德市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国内外企业总部入驻和宁德籍企业总部回归,成功落户企业最高可享受千万元奖励。鼓励引进的企业总部分为综合型总部、职能总部、建筑业总部、金融机构总部等不同类型。
据了解,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认定三年内还将在税收、融资贴息、规费、用地、用电、股权交易、人才优惠等方面享受优惠。
经认定的职能总部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按照其上缴宁德市的地方税收贡献额的40%给予奖励。对销售、运营、研发中心职能总部达到综合型总部的认定条件的,可升级为综合型总部,并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职能总部参照享受综合型总部企业的规费返还和人才优惠政策。
对注册地迁入宁德市的市外建筑业企业,按其迁入当年在宁德市统计的产值达到5亿元且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产值每增加5亿元且纳税每增加1000万元的,补助金额增加50万元,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晋升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此外,除了经营纳税补助外,建筑业总部企业参照享受综合型总部企业的其他扶持政策。
在宁德市新注册成立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消费金融、财务公司、金融控股、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及区域总部,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部分,每增加1亿元则相应增加30万元补助,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3年内,每年按照其上缴宁德市的地方税收贡献额的40%给予奖励,同样参照享受综合型总部企业的其他扶持政策。(记者 张文奎)
责任编辑:黄仙妹
- 福建发布一批人事信息!涉及厦门、宁德等地2019-04-03
- 宁德1人入围4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2019-04-03
- 宁德市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研修项目计划2019-04-03
- 减税红利落地 福建企业满满“获得感”2019-04-03
- 7部门将对宁德市千家企业 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019-04-03
- 宁德正式入汛 今年登陆或影响宁德的台风有4~5个2019-04-03
- 工信部: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019-04-02
- 产融合作基金对接 福建中小企业融资将有更多渠道2019-04-02
- 物联网产业集聚跑出“马尾速度”2019-04-02
- 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2019-04-02
- 最新宁德新闻 频道推荐
-
屏南仕洋村万亩高山蔬菜基地年产量达1万多吨2019-04-03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