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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将于8月8日至8月31日申请。日前,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开展2016年度公开分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年龄、收入、财产等方面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扩大宁德市住房保障范围,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范围扩大至周边五个镇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此次保障房申请家庭户籍条件由“宁德市区”放宽为“宁德市中心城区规划区”。除了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管委会所在地外,新增了漳湾镇、飞鸾镇、八都镇、七都镇、三都镇等五个镇。

同时,在宁德市区工作并连续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满5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此外,今年已领取住房工龄补贴人也可申请保障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降低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落户时间、缴交社会保险费时间、房产交易时间等缩短了。具有中心城区规划区城镇居民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满1年),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有固定收入且在市区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满1年的单身未婚申请人;

不具有中心城区规划区城镇居民户籍的但在市区务工人员,且在市区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满1年的;

截止2016年10月31日落户时间未满1年或不具有中心城区规划区城镇居民户籍的市属、区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新就业工作人员(2011年10月31日以来录聘用的),在市区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单位公有住房的;

截止2016年10月31日落户时间未满1年或不具有中心城区规划区城镇居民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办公场所位于市区的)签订3年或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市区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截止2016年10月31日满1年的,在市区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企业自有住房的。

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交易由三年缩短为二年内(即2014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家庭资产40万可申请限价房

在收入门槛方面,与上一批的保障房准入条件相比,新住房保障标准“最高额度”普遍有了提高,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有更多居民纳入保障。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提高到不超过54152元,较前一批的49516元提高了4636元,其中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少于或等于14892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少于或等于40614元;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少于或等于54152元。

在家庭资产方面,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资产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资产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申报材料更加简化

今年申报金涵小区保障房需提供的材料更加简化。申请人如实填写《宁德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提供的相关附件,今年只需各一份即可。

相比上一批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宁德市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今年,取消非闽籍申请人的异地无房证明和未房改证明,取消有工作单位申请人的未分配公房的证明。

此外,今年关于购买二手车需提供的证明,规定的更加明确,《通知》指出,“购买二手车的,需提供保险公司保单或二手车购车发票或二手车辆买卖评估报告复印件。”

船民、乡村教师等优先轮候

据了解,今年优先轮候对象有所增加。新增了以船为家需安置在市区,又无安置房源的;经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确定为特殊困难家庭、特殊贡献或急需住房救助家庭的;连续在边远乡村工作10年以上的无房教师家庭(户籍在蕉城和东侨区的区域内)。

为提高保障性住房审核效率,市政府办将出台《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公开运行操作规程》,对保障房配置进行规范,促进保障房配置公开、公平、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缴交首付款后,除不符合条件应退房和家庭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退房。已缴首付款满6个月后确需退房的,由售房单位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扣缴部分违约金。

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或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并出具租房(典房)协议的,在分配到廉租住房之前,由蕉城区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6年度可供分配的金涵小区保障房房源约3000套,具体房源情况将另行公布。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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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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