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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记者从宁德市检察院了解到,自2015年3月以来,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食安、农业、海洋渔业、食药监等部门,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两级检察机关共组织、现场监督联合执法活动14次,发出《检察建议》13份;公安机关立案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7件123人,其中,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68件76人、检察机关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3件52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15件20人,提起公诉24件35人,判决20件30人,均作有罪判决。

据了解,宁德市开展 “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以群众关注度高的街边小吃店食品卫生、校园食品卫生、市场食品卫生、超市食品卫生等领域作为切入点,把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摆在监督的首位,以典型个案查办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例如,市检察院、蕉城检察院、寿宁县检察院、福安市检察院分别牵头组织公安、农业、食药监部门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松香除禽畜毛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12家违法犯罪窝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件20人,其中逮捕12人,提起公诉12人,已做有罪判决7人。

据介绍,下一步,宁德市将举办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业联合培训活动,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证据意识薄弱、业务知识不强等问题,由各部门结合业务特点,轮流举办联合培训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继续开展多渠道、无死角的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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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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