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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女子郑某在赌博过程中,与其他赌徒因押注钱款赔吃问题引发纠纷,郑某不服气。为了达到解恨和报复的目的,郑某故意向公安机关报假警称,其手上所持的现金被人持刀抢走2万元。福安警方出警后查明了事实真相,结果郑某因谎报案情和赌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报警称两万元现金被人持刀抢走

7月20日22时许,福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子郑某报警称:有人在穆阳镇苏堤村一小卖部门口持刀将其2万元现金抢走。接到110转警后,深感警情重大,福安穆阳派出所立即联合刑侦大队,动用了多名警力对此案开展调查。

民警在对现场进行勘查后,询问郑某被抢过程和钱的来源时,发现郑某言语前后矛盾。经民警多方调查取证,查明了事实真相。在有力的证据面前,违法嫌疑人郑某(女,现年49岁,福安市康厝乡人)供述了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因押注钱款赔吃问题引发纠纷

原来,当日21时许,违法嫌疑人郑某伙同“老四仔”等人在穆阳镇苏堤村苏堤头路一小卖部门口以“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在赌博过程中,郑某同“老四仔”之间因押注钱款赔吃问题引发纠纷,随后,“老四仔”将自己押注在赌桌上的赌资拿走。郑某不服气,为了达到解恨和报复“老四仔”的目的,故意向公安机关报假警称:其手上所持的现金在苏堤村被一名绰号叫 “老四仔”的男子持刀抢走2万元。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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