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自从被诊断出恶性肿瘤后,除了身体病痛带来的不安,更让她焦虑的是无力支付的大额治疗费。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吴谋,很快被漳州民政部门认定为农村低保对象,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有了这个认定,意味着她不用自己掏一分钱参保也能享受医保报销。
原来,漳州根据国家、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对“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9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个人仍需负担10%的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在以往开展医疗救助过程中,漳州市医保局发现一个现象,因病返贫的家庭中,有部分因为没有缴费基本医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因参保意识不强,意外发生时他们没有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了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底线,漳州市医保局找到漳州市有关慈善组织解决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2023年,漳州市医保局联系漳州市芗城慈善总会了解慈善捐赠流程,发挥慈善组织在扶贫济困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经过与爱心企业反复沟通协调,确定由爱心企业通过定向捐赠慈善总会,专门用于对漳州市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10%的资助,确保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参保率达100%。
这个在福建省首创的漳州慈善捐赠资助参保新模式,主要帮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等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
引入社会慈善力量,漳州为特定困难群众全额兜底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现“0元参保”。据统计,2023年至2025年期间,该机制已惠及60.43万人次,其中慈善捐赠资助达30.91万人次,筹集捐赠资金1176万元,确保全市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为了让服务更高效,漳州市医保局依托福建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拓展医疗救助应用场景,不断完善救助对象信息共享互认、资助参保与待遇给付等经办服务,使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服务相互融合,实现医疗救助医保“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
(原载于《光明日报》8月10日第9版 作者 马跃华)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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