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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0月12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今天,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获悉,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扭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漳州市、区两级政府有关要求,该大队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整治重点包括: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超员、乱停乱放、随意穿行、追逐竞驶、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黑校车”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酒驾毒驾、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农用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曝光行人过街不走人行道、闯红灯、翻越交通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根据通告要求,此次采取的处罚措施包括:凡是存在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及公职人员、党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抄告相关主管单位并抄送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参与配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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