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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历史上仅出过一位状元 名叫林震

林震少有大志,读书九龙山时,续写宋人诗句,以明志向。 (资料图片)

殿试第一称为状元,在漳州历史上,唯一获此殊荣的只有林震一人。那他写了什么内容,才让当时的皇帝龙颜大悦,朱笔钦定“第一甲第一名”呢?昨日,郑来发先生分享了《中国状元殿试试卷大全》,其中明洪武至正德的125-128页,完整记录本科状元林震的考试策论。

据该书所述,当时宣德五年(1430年),殿试由明宣宗朱瞻基出的试题,内容是:“朕恪谨继述,于兹有年。然犹田里未皆给足,风俗未底刑措。……何其效之未臻欤?抑别有其道欤?”意思是说,我继承祖宗治国之传统已有数年,为何国家不能达到大治?还有没有别的治国之策?

林震开篇即曰:“致治之道,必以教养为先,而教养之道,当以得人为要。”接着,他论述重农桑、兴学校的重要性:“盖农桑所以养民,学校所以教民。是二者,衣食之本,风化之源,而君人者不可不以此为先务也。昔孔子之论治道曰:‘既富矣,而必教之。’孟子之论王政,必以均田制、兴学校而为说者,夫岂无征之空言哉?然非得人,亦无以行之。故又曰:‘为政在人焉’。”

林震在考试策论里还辩证地看待重视教育与发展民生的关系:“臣闻自古帝王为治之道,不越乎教养而已。养所以厚民之生,教所以成民之性,二者兼举,而治道备矣,故尧自唐候特起为帝,其致治之道,因故非一端也,而必先命稷、契以任教养之职焉。舜以重华绍尧致治,其仁民之政,亦非一事也,而必申命稷、契,播时百谷,敬敷五教焉,是以唐虞之时,家给人足,而比屋可封,厥有由矣。迨夏、商、周之迭兴,其养民则有田产之制焉,其教民则有学校之政焉。《传》所谓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制虽不同,其实皆什一者,无非所以养乎民也。所谓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时治隆俗美,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者,抑岂无所本哉?”

当然,考卷答题既要观点清晰,也不能忽略“投上所好”。林震在文里洋洋洒洒地写道:“然是道也,我国家列圣相承,六十余年之间,天下太平,四海宁谧,出作入息,怡然于饱食暖衣之余,父慈子孝,蔚然于礼乐教化之内。其治效之隆,固也方驾唐虞,而超轶三代矣。迨至皇上,宵盰孜孜于教养之务,尤加之意焉。故爱民若保赤子,则心之爱者诚矣,而田里未皆给足;教化本于躬行,则谨诸己者至矣,而风俗未底刑措,此非皇上之心有所未尽也,殆必承流宣化,职任师儒者之未尽得其人也,盖知人之实,自古为难。皇上于任人虽未尝不察,然论荐者未免为色庄,静言者每至于庯违,才优于赵魏老者,又不可以为滕薛大夫也。然而,皇上诚能精择吏部之官,而公行铨选之法,慎简风宪之任,而务尽考察之实,使郡守、县令皆如龚、黄、卓、鲁之辈,则户口增,田野辟,而蒸民莫不粒食矣,何患田里之未皆给足矣……何患天下之未底刑措乎。”

据历史记载,林震出身清寒,幼年丧父,事继母至孝,生活贫困,但矢志不渝,坚持刻苦读书。金榜夺魁后,即授翰林院修撰,曾主持编修《明实录》。林震淡泊明志,不愿浮沉宦海,于明正统二年(1437年)“称疾告归”。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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