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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7日起启动十三届市委第七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厦门海事法院、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国有资本公司等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对厦门海事法院、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国有资本公司的巡察时间为30个工作日左右;对市公安局的巡察时间为60个工作日左右。日前,五个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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