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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个中小学幼儿园秋假11月开启,各县区错峰放假3天,衔接周末可连休5天。假期不调休、不补课、不压缩寒假,严禁布置书面作业及违规收费,依托机动周调整,保障教学进度稳定。

11月,泉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首个秋假将正式开启。记者了解到,泉州各县(市、区)已陆续公布秋假具体安排,秋假基础假期3天,衔接周末可形成5天长假。全市统一明确,秋假不调休、不补课,不压缩寒假。

本次秋假的放假时间如下:德化县11月11日至13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晋江市、泉港区11月16日至1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石狮市11月23日至25日(星期一至星期三);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惠安县、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11月25日至27日(星期三至星期五)。

据介绍,自2026年秋季起,泉州市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春假、秋假各2至4天,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假期具体天数和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学年教学周期内统筹确定,中心市区放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一致。各地实施方案须向泉州市教育局报备。

泉州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依托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调整设置,不调休、不补课,不占用寒暑假,保障教学进度稳定、课程标准落实到位。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得布置书面作业,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也不得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通过家委会等形式向家长摊派费用。(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森森 龚翠玲)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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