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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泉州市食品加工用酵母生产许可审查规范(试行)》,将于8月12日实施。该规范涵盖生产要求、人员管理、检验标准等,填补我市相关领域审查空白,助力企业规范发展。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印发了《泉州市食品加工用酵母生产许可审查规范 (试行)》,将于8月12日生效。

该规范结合泉州市食品生产实际情况及产业发展现状,从适用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的定义及分类、生产场所要求、设备设施要求、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要求、人员管理要求、管理制度要求、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生效期限等方面,对食品加工用酵母的审查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规范填补了我市食品加工用酵母生产许可无审查细则的空白,统一了全市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许可核查标准和日常监督检查依据,也为辖区食品加工用酵母生产企业规范开展生产活动提供了合规指引,助力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企业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融媒体记者 高慧子 陈云青)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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