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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能力提升,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近日集中曝光一批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

近期,我市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近日,全市集中曝光了一批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

南安市

■案例:多家企业厂区内部管理混乱

7月21日,美林街道安全生产检查组到玉叶工业区现场复核前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发现6家企业厂区内部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搭盖、消防通道堵塞、电线私拉乱接、废弃纸箱易燃杂物随意堆放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

在街道安办下发整改通知后,上述企业拒不整改。为确保消除消防隐患,美林街道决定对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要求企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惠安县

■案例一:某家具厂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村下村某家具厂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徐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二:某服装厂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蔡厝村某服装厂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蔡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一百零二条: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四条: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提示,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底线,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能从这些身边的案例中有所警醒,自觉落实安全责任,主动排查隐患、补齐短板,筑牢安全防线。(融媒体记者 宋尧)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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