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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泉州交警通报,台商区、晋江市将于2026年7月29日起启用升级8处“电子警察”,以规范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两地将启用多处“电子警察”

昨日,记者从泉州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市自2026年7月29日起将启用、升级8个“电子警察”。

此次,泉州台商投资区将启用3个非机动车抓拍高清监控设备、1个违停抓拍高清监控设备。其中,非机动车抓拍高清监控设备点位:滨湖南路区医院路段、滨湖东路与学堂南街灯控路口、学堂北街路段。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违停抓拍高清监控设备点位:324国道侨乡综合市场路段。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7月29日起,晋江将启用2处、升级2处“电子警察”。抓拍重点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主要启用点位:晋江市东石镇东江路与安东路交叉路口、晋江市安海镇大深线菌柄村路口(晋江市县道328线0公里700米处)。升级点位:晋江市晋南快通与县道336线交叉路口至晋南快通与草马路交叉路口路段(永和镇观头村路段)。

抓拍重点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07:00-23:00 禁止重型车辆通行)。主要升级点位:晋江市晋光路与泉安路交叉路口(社店路口)。

根据以上电子监控设备的记录,在上述路口、路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赵美缘 蒋巧玲)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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