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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建局印发《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将扬尘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明确防治措施与违约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和全过程管控,推动工地扬尘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近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资金保障到责任人员考核奖惩全链条“加码”,以硬核举措推动工地扬尘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为筑牢防治根基,《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防治措施及违约责任,从源头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扬尘防治设施与施工同步到位。

《通知》进一步压实层级责任,要求施工单位需与项目部、班组逐级签订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奖惩制度,将扬尘防治纳入项目部和项目经理考核内容。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并在工地现场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及监督管理部门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一旦发现扬尘污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履行监理职责。

在创新监管模式方面,《通知》狠抓闭环整改,明确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人应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各地住建部门将逐工地明确监督责任人,采取线上视频巡查、线下现场检查、无人机巡检等方式,重点督促落实“六个百分百”(即场地周边围挡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道路路面硬化100%、裸土覆盖或绿化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坚决责令停工。

为实现常态长效管控,市住建局将结合“红黄牌”工作机制,每季度强化防控监管。对未落实防治措施的单位和工地,采取约谈、函告等形式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的,坚决亮牌警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融媒体记者谢曦)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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