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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泉州全社会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日前,市工信局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依托“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宣讲会平台,举办泉州市节能循环经济奖励政策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宣讲人围绕泉州节能循环经济奖励政策出台背景、节能技改项目政策、循环经济项目政策、兑现类项目政策以及相关政策申报程序作详细解读。

据介绍,在节能项目方面,按年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目市级专项资金最高奖励50万元;循环经济项目方面,泉州将按照项目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兑现性奖励项目方面,泉州将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配套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园区)奖励10万元。 (泉州晚报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张依霖)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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