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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

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整体工作

方案的通知

泉安委〔20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整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整体工作方案已确定

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整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文件要求,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我市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安科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真排查评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全、管不到”等问题,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加快打造“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根据《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泉安委〔2016〕33号)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全市城市中潜在的事故灾难,突出以生产安全存在的重大风险点为重点,深入排查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评估城市主要安全风险构成、分布以及整体风险水平,科学规范设计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总体建设框架、城市安全发展具体对策措施,完善“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形成《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绘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并针对性地编制《泉州市城市安全规划(2019-2028)》和《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六项任务:

(一)开展泉州市城市安全现状调查与风险分析

1.近几年事故统计分析情况分析。

2.产业布局与安全风险分析。

3.城市安全因素基础调查与安全风险分析。

4.城市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基础调查与分析。

(二)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

综合反映城市安全风险总体情况、风险类别、风险分布、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包括:

1.城市工业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点)、涉氯涉氨、煤矿、非煤矿山、民爆、烟花爆竹、工程施工、冶金有色、粉尘渉爆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分布情况及风险分析。

2.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市场商场(含城市综合体、专业批发市场、城市地下商业街广场等)、学校、医院、体育场所、宗教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公共建筑等基本情况及风险分析。

3.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风险评估。主要包括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分布情况及风险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含近期规划建设项目)、交通干线、交通站场中心及其他交通集散地分布情况及风险分析;临水区域安全风险分析。

4.城市整体安全风险评估。采用定量风险评估、事故后果评估、重点单位辨识等评估方法,量化各类风险源的风险程度,利用风险的可叠加性,评估区域重大事故风险构成和整体城市安全风险水平。

(三)绘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

基于前述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绘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包括城市安全风险分布电子总图、分级分类别的安全风险电子地图等,全面融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管理。

(四)编制《泉州市城市安全规划( 2019-2028 )》

基于前述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编制《泉州市城市安全规划( 2019-2028 )》,包括“全市层面整体安全规划”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或各风险类别)安全规划”两个层面。

(五)制定城市安全规划基本制度

根据城市规划“安全符合性”原则、城市安全规划在先的原则、高风险行业集中规划的原则等,建立城市安全规划的基本制度。

(六)编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基于前述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编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包括管控目标、管控内容、管控机制和管控要求等。

四、工作步骤

我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总体上分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5月10日前)

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制定全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整体实施方案、相关工作专项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第二阶段:调研走访(2018年5月11日-11月30日)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中国安科院成立调研工作小组,采取“分级分类、逐级深入、稳步推进”的方式,按照市、县(市、区)两个层面,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基础信息采集、基础资料收集和核实等工作。

1.市直有关部门调研(2018年5月11日-7月31日)

调研工作小组采取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函件征询等方式,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收集现有规划文本、行业基础信息清单、重点企业资料等,分析编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源类别分类,征求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风险源信息填报模块开发的意见。

2.各县(市、区)调研(2018年8月1日-11月30日)

在分析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明确各县(市、区)调研重点,对各县(区、市)、重点园区进行走访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重点部门走访、座谈,重点企业实地考察,重点目标现场调研(工业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等)、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安全风险地图底图核查等。

(三)第三阶段:成果编制(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31日)

中国安科院组织项目组对调研走访收集的资料,进行认真汇总、梳理、统计、分析,对泉州市城市生产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类、评估、分级,重点辨识、评估生产安全存在的重大风险点,全面评估城市主要安全风险构成、分布以及整体风险水平,在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源头准入、加强过程管控、降低城市风险等方面提出建议措施,分别编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初稿)、《泉州市城市安全规划( 2019-2028 )》(初稿)、城市安全规划基本制度(初稿)、《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初稿),初步绘制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并适时组织内部评审。成果编制期间,根据需要继续有针对性地收集补充有关调研资料。

(四)第四阶段:成果初审(2019年4月1日-5月15日)

市政府安办会同中国安科院组织对各项成果文本初稿进行征求意见、中期初审,对各项成果完整性、数据可靠性、初步建议措施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形成修改意见和资料补充调研意见。中国安科院结合初审意见,对辨识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走访核实,修订完善形成《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泉州市城市安全规划( 2019-2028 )》(送审稿)、城市安全规划基本制度(送审稿)、《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送审稿)和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送审稿)。

(五)第五阶段:成果评审(2019年5月16日-6月20日)

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对中国安科院提交的各项成果文本送审稿进行评审,进一步对各项成果完整性、数据可靠性、建议措施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核、论证,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中国安科院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各位专家意见,对各项成果进一步认真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组长、各位提出修改建议的专家确认,形成《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泉州市城市安全规划( 2019-2028 )》、城市安全规划基本制度、《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正式提交市政府安委会。

五、有关要求

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是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安委会成立“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肖汉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杨永裕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刘烨明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政府安办,主任由刘烨明兼任,具体负责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泉州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细》(泉委发〔2018〕20号)落实责任,结合各自“三定”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沟通、协调与联络,全力支持配合开展好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调研活动,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分级及电子地图、数据库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有序开展。

(三)加强成果转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推动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成果的转化,将我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各项成果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总结提炼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方法、好机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创新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生产决策,实现源头管控、精准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平台,采取集中宣传、典型宣传、辅导讲座、上门指导、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的重大意义,普及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管控知识,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及广大员工的城市安全风险意识,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辨识、评估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安全风险业务培训,会同中国安科院强化业务指导,督促引导广大基层业务人员掌握城市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技能,切实配合做好实地调研各项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将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被动应付、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懒政怠政,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推进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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