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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哲林走进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围绕医社保缴纳、个人住房交易税费政策、车购税优惠等热点问题逐一回应关切,共接听、回访20个诉求件。

诉求:现在还能缴交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吗?

回复:可以。根据我省相关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延长缴费期,若您在正常缴费期内还未及时缴费,在延长期内还能缴费。另外,根据医保部门的待遇政策,从缴费之日起享受2026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诉求:我是研究生在读,请问在研究生期间如果还考了证书,那么继续教育里的学历和证书只能选择一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回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可以叠加享受的。根据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最多可扣除8400元。

诉求:我最近准备换房,还可以享受住房换购的优惠吗?

回复:是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及住建部于今年1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诉求:我最近打算把一套买了才1年的房子卖了,换一套大的,听说有增值税方面的新政,具体是怎样的?

回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2025年12月底发布了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诉求:我今年打算购买新能源汽车,车购税还有优惠吗?

回复:有的。根据文件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诉求:我孩子今年9月满3周岁,到时开始接受学前教育,那我今年能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吗?

回复:可以无缝延续,同时享受扣除。1月到8月您的孩子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月(满3周岁当月)则进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学前教育阶段,请您于9月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及时处理,避免漏享优惠。

具体操作如下: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页面,选择“子女教育”项目,点击“新增”填写子女教育信息,“当前教育阶段”选择“学前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选择“2026-09”。这样,您就可以在当年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诉求:我们公司这个月业务量较大,想申请数电发票额度人工调整,要怎样操作?

回复: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新增申请”,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申请”按钮。申请提交后,您可以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查看审核状态。(记者 钱嘉宜)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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