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走进福清宏路法庭立案大厅,一处细节格外引人注目:立案大厅内,一部分办公区域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不但桌子高度下调,桌旁还放上了一张轮椅,方便残疾人士办理业务。“无障碍化改造对我们而言是一种‘刚需’。”庭长王凤翔介绍,福清宏路法庭是全省唯一集中管辖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法庭,负责全福清的交通事故纠纷审理。其中,各类非机动车相关事故是致残案件的重灾区。为让相关当事人更好更快获得司法救助,福清法院持续推进“执行+救助”工作机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为因事故而致残的当事人家庭托举起生活新希望。

立足“审执一体”

残疾当事人快速获得救助款

几年前,驾驶电动车的小陈被张某撞伤,虽然及时送医抢救,但仍然卧床不起,成了植物人。案件流转到宏路法庭,法官判处张某赔偿小陈各项损失近250万元。但张某的家庭并不宽裕,加上保险支撑后也仅赔偿了部分款项。而小陈正值壮年,家里除了年迈的父母,还有正在读小学的孩子,每月的医疗费用要上千元。一边是天降横祸,一边是不能完全兑现的赔偿款,小陈一家眼看将陷入困境。

“早在接手案件时,我们便注意到了这家人的困难。”王凤翔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宏路法庭立足“审执一体”,在明确被告无履行能力后,及时推动执行团队帮助小陈申请司法救助。很快,小陈顺利获得47800元的司法救助款。

建立“执行+救助”机制

为残疾当事人温暖托底

小陈一家的遭遇,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不在少数。一旦当事人受伤致残,所需的医药费往往是天文数字。一旦肇事司机无法赔偿,当事人家庭往往就会陷入危机。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福清法院依托司法救助机制,探索建立“执行+救助”工作机制,为残疾当事人温暖托底。目前,福清法院已初步形成涵盖事前排查、主动告知、快速审核、资金发放、回访监督的闭环流程。法官们在审判端即主动排查、关注可能存在困难的当事人家庭,在审判前主动告知其司法救助机制,引导其及时申请;同时在后端为当事人打开绿色通道,快审快发。

此外,福清法院还不断加强与民政、人社、乡镇街道等单位的协作,精准核实残疾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今年以来,福清法院共向涉民生案件中确无执行可能的困难残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让残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情。

联动多方力量

为受害者家庭添保障

除了完善司法救助,福清宏路法庭还联动更多社会力量,充实救助资源。

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务中心由多名福清市人大代表组建,一直关注弱势群体,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帮助。在给予小陈司法救助后,宏路法庭也联系了榕代救助服务中心,介绍相关情况。随后,榕代中心主动联系小陈一家,拨付60000元救助款。

“我们的宗旨就是尽可能帮助辖区内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我们也会加强与宏路法庭及多元调处中心的联动,帮助更多因交通事故致残、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榕代救助服务中心理事长翁凡说。

记者了解到,除了资金援助,福清法院还积极与县残联等部门联动,为残疾当事人免费提供辅助器具及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早日融入社会。

在采访中,王凤翔表示,电动车交通事故往往致残率高,一旦发生,很容易让一个家庭陷入危机。“期待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助力司法救助,也希望能够提升电动车保险的覆盖率、知晓率,为当事人群体更好托底。”(记者 阮冠达)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南安窑复窑成果作品展亮相三坊七巷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