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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福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13日上午,连江警方与当地群众将一只到小区“做客”的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12日21时许,家住连江县龙华花园二区的居民曾先生在小区遛狗时,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大鸟蜷缩在路边,无力飞行。只见大鸟面部长着白色的绒毛,全身呈黑褐色,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显得十分呆萌。曾先生当晚将其抱回家中照料,于次日上午带到小区物业处并报警。

13日上午,连江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与连江金凤曙光救援队赶到现场。通过查阅资料认真对比照片后,初步认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仓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因面部与猴相像,俗称猴面鹰。

经检查,其身体无明显外伤,但精神有些萎靡,大家找来纸箱将它暂时安置。经过休息,猴面鹰状态逐渐好转,警民将它带往玉泉山放生。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市民群众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后请立即报警,避免直接接触,防止误伤或被抓伤、咬伤。(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张泽宁)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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