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专项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1月23日至2月22日,群众可登录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https://scjg.fuzhou.gov.cn/),针对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供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专项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于2023年3月实施。
与暂行办法相比,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加大了鼓励力度,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除了给予相关举报人奖励金外,还将其举报行为纳入“e福州”茉莉信用评分机制,即根据举报线索质量、调查核实、处置结果等情况,给予相关举报人“茉莉分”加分奖励。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骗取举报奖励金等不良行为,将扣减相关举报人的“茉莉分”以示惩戒。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重大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上限为100万元;对非重大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上限为10万元。征求意见稿所称的“重大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30万元以上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记者 刘珺)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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