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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福州五城区(除长乐)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3.99元/立方米调整为4.27元/立方米。福清市、闽侯县可参照执行。市发改委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记者 赵铮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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