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东南网12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刚刚,福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期末教学安排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结合实际,调整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安排

(一)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中职学校、特教学校2022年12月16日学期结束,12月17日寒假开始。小学其余年级2022年12月23日学期结束,12月24日寒假开始。

(二)初一、初二年级2022年12月30日学期结束,12月31日寒假开始。

(三)高一年级2023年1月12日寒假开始。

(四)高二年级2023年1月9日寒假开始。

(五)初三、高三年级2023年1月14日前学期结束,具体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安排。

(六)市属高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高校期末教学安排有关要求执行。

(七)以上安排视疫情形势,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教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照原定校历计划执行,后续如因疫情形势需要调整,另行通知。市属高校开学时间由各校自行研究。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苹果iPhone 17 Plus将配备略小的屏幕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