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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为进一步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委文明办近日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活动,每周对交通路口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等现象进行曝光,希望借此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抵制交通陋习。市委文明办微信公号众“福州微文明”已发布了相关提醒。

据介绍,未悬挂新式黄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和马尾镇通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50元罚款。

对假牌或遮挡号牌的将处以50元罚款。同时,对骑行电动车期间走机动车道、上高架桥快速路、走下穿隧道机动车道及逆向行驶的将处以20元罚款;对闯红灯、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将处以50元罚款。

在其他县(市)区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城区内通行,违反区域通行规定的将给予罚款50元。

交警部门也将加大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依法对未悬挂号牌、蓝牌电动车进三环区域等行为进行查纠处罚。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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