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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8日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严碧花 戴艳芳)日前,福清市检察院就何某与福清某房地产公司、福清市龙田镇政府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据悉,这是我省首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

公开听证会按程序有序进行。检察院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各自诉求和意见,并听取参会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税务部门的专业意见,受邀的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针对案件办理情况、听证程序等发表了听证意见。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当场组织当事人协商房屋过户具体事宜及店面补差价问题,在各方的见证下,何某与福清某房地产公司、龙田镇政府、某银行四方在听证会上签署了和解协议。

至此,一起双方当事人纠纷长达20余年的案件,在福清市检察院的协调监督下最终和解。福清市检察院将继续跟进四方和解协议的履行,以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据悉,以往检察院对于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多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和当事人单独沟通,双方当事人没有面对面双向沟通的机会。“通过公开听证,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充分发表意见,了解彼此的诉求,直击争议焦点,同时听证员能够提供专业意见建议,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听取社会意见,推动矛盾化解,也有助于检察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福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继续在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完善民事检察公开听证机制,推行公开听证常态化。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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