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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鼓楼检察:严打彻查黑恶势力 守护核心城区平安

海峡网5月1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赵桦 陈婷婷)记者昨日从鼓楼区检察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鼓楼区检察院已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7人,起诉15件79人,作出有罪判决7件44人,提前介入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6人,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5条,其中2019年移送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3条。

按照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持“有黑除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非法牟利,2014年,郭某在没有取得金融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成立投资公司,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实则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郭某通过“无抵押放款”吸引眼球,待借款人进门后,又骗取借款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代为开锁委托书”“房屋腾退委托”等空白协议,并从中收取“砍头息”“中介费”“看点费”。当借款人没法及时偿还巨额利息及欠款时,郭某就以违约为由,组织员工屡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喷油漆、写大字、堵锁眼,甚至强行换锁进入借款人家中等方式恐吓、威胁借款人及其亲属。

自2014年以来,以郭某为首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和群众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6年6个月,罚金3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该团伙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7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两名被害人各以一套房产向郭某所在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公证书、授权委托书等合同,后在两名被害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套房产被郭某非法过户成功。而两套房产均能顺利完成过户手续,都是因为郭某持有两名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的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从而行使了代为过户这些房产的权利。

通过确认房产过户时被害人不在场的证明,承办检察官发现相关公证人员可能涉嫌职务犯罪,根据鼓楼区检察院《关于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排查和移送办法》,随即将该线索移送至纪委监察部门。

该“案中案”由鼓楼区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2019年3月12日,鼓楼区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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