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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监控拍下男子将钱从钱包中取走

商场监控拍下男子将钱从钱包中取走

海峡网12月16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夏雨晴 毛朝青) 12月13日晚,市民李女士与朋友们到福州仓山万达百货逛,钱包里揣着四千元刚刚替公司收的货款。不料粗心的李女士在收银台结账时,把钱包落在了收银台前,等到20分钟后回到收银台,从营业员手中拿到钱包,但里面的现金却不见了。通过监控她看到,在她之后的一名男子拿走了包里的钱。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是在仓山万达百货三楼的收银台刷卡结的账,在等账单的时候,随手将钱包放在了收银台上,离开时忘了。一直到一楼的时候,才猛然想起,赶回收银台,当时距她离开收银台20分钟左右。“收银员给我钱包的时候我还开心了一下,结果就发现里面现金都不见了。”

随后,李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调取了百货里的监控视频。

记者从监控中看到,李女士是18点55分左右结完账离开收银台的,黑色的钱包放在了收银台外侧密码输入器的右手边。收银台的台子较高,坐在里面的收银员看不到落下的钱包。之后的五分钟,并没有顾客前来结账。19时01分左右,一名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子出现在了画面中,他到收银台刷卡结账时,发现了李女士落在台子上的钱包。一开始,没有去拿,等到收银员将缴费单交到他手上时,他一边侧头夹着手机像是在打电话,一边迅速打开台子上的钱包,抽走了一沓钱后,把钱包又放回去。随后,另一名女顾客来到收银台结账,发现钱包随手便递给了收银员。

“那天刚好有人现金给了公司的货款,还没来得及存;加上自己的现金,应该有四千多元。”李女士说,在监控中有拍到男子的样子,因为男子是刷卡消费,李女士也掌握到卡主相关信息。

李女士说,她已经掌握到了该男子相关的信息,本想发微博“通缉”的,但她转念又觉得男子可能只是一时起贪念,希望通过海都报让男子了解到目前的情况,将钱主动送回来,她并不想追究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捡钱不归还是违法行为,涉及侵占罪,严重者将面临刑罚、拘役或罚金。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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