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24日讯(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烽 刘柳青)永泰水利局未及时向县内部分水电公司等单位征收水资源费,7年来被拖欠了249万元水资源费,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永泰县检察院得知后,依法启动程序,7天内就成功催收了249万余元水资源费。
据悉,自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已累计欠缴水资源费101.4万元。同时自2010年起,永泰红星坂尾际尾二级电站等6家水电公司已累计欠缴水资源费145万余元。日前,永泰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永泰水利局加大催收力度。永泰水利局仅用了7天,就全部催收到位。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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