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9月24日讯(海都记者 邱也栩)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今年第六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550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开始公示,名单在市房管局网站可查,公示期自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
据了解,这批申请人已经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并通过了市级联席会议对审核程序的合规性审查。
公示期间,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财产方面问题,市民可以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举报,其他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举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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