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9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8月中旬,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称,将取消汽车环保标志。昨日上午,福州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取消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相关工作。记者获悉,9月15日起全市全面停止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将环保标志与安检标志合二为一,尾气检测合格与否将直接关系到车辆是否能通过年检。
尾气检测关乎年检
记者获悉,取消环保标志后,环保标志与安检标志将合二为一。对于六年免上线检测及纯电动车,可以直接按有关规定申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无需进行尾气检测,也省掉了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环节。
对于上线检测车辆:以往对于上线检测车辆,尾气检测合格后领取环保标志,安全检验合格后领取安检标志。现在根据通知规定,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尾气检测合格与否将直接关系到车辆是否能通过年检。
排放不达标车辆仍限行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称,取消环保标志核发后,只是机动车排放污染达标在形式上,不再以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标示。但排放标准仍然存在,也就是说,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仍然为黄标车。
因此,环保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对黄标车闯限行进行执法。此外,取消环保标志后,环保部门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的管理,开展对渣土车、垃圾运输车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物流车等停放地尾气的监督抽测,并形成常态化执法。
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榕10月8日起执行
昨日,记者还获悉,《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也将于10月8日起施行(详见本报9月10日A02版相关报道)。
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测。对上路行驶的排放黑烟或者浓烟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取得安检合格标志,但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不合格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进行复检。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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