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林惠榕 吴洁) 男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对向的一部水泥罐车发生碰撞,自身受伤未主动到案,后经当地警方网上追逃被抓获。近日,永泰检察院首次采用刑拘直诉的做法,在7天时间内,快速办理该起危险驾驶案。
经审查,陈某某于2014年10月14日在饮用了三瓶百威啤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往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方向行驶。途中与对向行驶来的一部水泥罐车发生碰撞,造成其自身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陈某某未能主动到案自首,后经警方上网追逃,于今年5月29日在武夷山市一招待所内被抓获。
永泰县法院受案次日,即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该案,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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