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个女孩争风吃醋,福清两名小伙竟结伙聚众斗殴,酿成一场悲剧。最终,两名小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发2014年10月27日下午4时50分,男子刘某与到福清高山育才中学接女朋友的陈某偶遇。因刘某一时吃醋,两人发生了点不愉快。谁料次日下午5时许,刘某遂纠集郑某、林某、翁某、薛某、高某等10余人,而陈某也纠集了毛某、陈某、潘某、高某、魏某等10余人,双方相约在福清市高山镇育才中学门口“摆场子”进行聚众斗殴,结果导致参与殴打人员两人受轻伤的损害后果。
日前,刘某被福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陈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另有10名参与聚众斗殴的男子也先后被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刑。近日,12名获刑男子依法纳入社区矫正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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