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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17日讯(海都记者 陈燕燕)从明年1月1日起,在福州开办个体诊所、传统中医门诊等医疗机构,将更简单、更方便。昨日,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卫计委出台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有关设置及登记管理事项的通知》,对于社会办医的设置、登记及管理,进行了政策调整,取消了8类新增医疗机构的门槛,社会办医的审批权和管理权将进一步下放,以此鼓励多元化办医。

传统中医门诊部数量、距离放宽

以前,社会资本开办个体诊所、中医门诊等,在数量、距离上都有严格的限制。此次,《通知》取消了这些门槛,成为最大的亮点。

《通知》指出,对于社会资本开办的个体诊所和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门诊部,将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的限制。

此外,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或在乡镇和村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方法。

对于社会资本在五城区二环路以外及七县(市)区域开办的、由设区市及以下卫计行政部门审批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中医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也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五城区原则上不设置一级专科医院和2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

审批权下沉办医者少跑腿

此前,开办100~199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必须由市卫计委设置审批,办医者需层层申报。此次,新政调整了设置审批权限,简化了设置审批流程,让办医者少跑腿。《通知》指出,100~199张床位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将由县(市)区卫计局审批。根据此次调整,福州现有的18家社会资本办医机构,如福州鼓楼医院等,也将移交相关县(市)区卫计局登记管理,并在今年底前全部移交到位。

尽管取消了一些门槛,但新政对社会办医的医疗机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通知》指出,医疗机构按照“谁登记、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级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措施。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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