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 通讯员 黄景楠)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2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缩小0.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其中,城市下降0.1%,农村下降0.5%;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上涨0.4%。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四升四降”态势,即教育文化娱乐类、衣着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分别上涨2.0%、1.2%、0.8%、0.2%;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交通通信类、医疗保健类、食品烟酒类分别下降3.1%、2.6%、0.7%、0.3%。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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