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31日讯(记者 林先昌)来自福建省科技厅消息,为进一步做实产业帮扶,推动福建科技特派员创业平台建设,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星创天地,把创新动能延伸到田间地头,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20年福建省星创天地认定工作于近日开展。
据介绍,申报条件包括:
1、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的涉农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创业园、产业园)运营主体等企事业单位。星创天地须由省级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建设,组建且实际运营时间满1年以上。
2、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创业工位不少于15个。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创业培训、检测、商务、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3、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科技特派员、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4、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立足当地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技术示范和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一批适用的技术成果。示范推广能力强,能够整合延伸农业产业链并促进价值链提升,有不少于50亩的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或一定规模的加工基地(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5、具备“互联网+”网络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
6、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10个,其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7、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服务等完善的管理文件。
据介绍,推荐单位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推荐函和福建省星创天地汇总表报送至福建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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