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近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省人代会相关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记者了解到,回应代表议案,《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修改。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建议对2017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涉及养老机构许可和管理内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增加老年人诈骗防范、劳动权益保障等内容条款。省人大社会委认为,代表们的议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对于促进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据了解,《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是我省首个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地方法规,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我省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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