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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2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辉)日前,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复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在全国确定了120个县(市、区)以及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福建省福安市、安溪县、建宁县、厦门市同安区在列。

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底止。各试点单位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扩大试点示范效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中期进展情况报告,2021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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