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4月28日讯(东南网记者 黄振禹)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9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共有9个省份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辽宁。福建省以10242元位列第7,上海以18704元夺得全国第一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9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8%。在9个跑赢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中,福建今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幅为9.1%,排名第2,仅次于浙江的9.2%。
全国31个省份中共有7个省份的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万元,福建今年第一次迈入万元俱乐部。
全国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33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0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一季度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73元,名义增长8.4%,实际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32元,名义增长9.2%,实际增长7.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福建省统计局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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