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建新闻
分享

笔者昨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自6月4日起,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地税局、荔城区不动产登记局、城厢区不动产登记局3个窗口,率先试行自然人存量房转移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据悉,该新举措首批试点范围是自然人的存量房转移登记(含继承、赠与、更名或析产等类型)。企业或单位法人以及法院裁定、拍卖转让个人不动产暂不纳入,仍按原有模式办理。

在办理时限上,提升存量房交易登记效率,二手房网签、交易备案和登记的总承诺时限从13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8月1日起,进一步提速至3个工作日。

在窗口设置上,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办事大厅设置10个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和2个缴费窗口,其中,荔城区不动产登记局窗口设置6个综合受理前台、城厢区不动产登记局窗口设置4个综合受理前台。另外,市地税局窗口设置4个征税窗口。

办理流程方面,实行自然人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后,地税完税证明不作为交易登记的前置收件材料,改两次排队为一次排队、改两窗收件为一窗收件,实行“一次排号、一套材料、一口受理、一次缴款”服务模式。即由区不动产登记局的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负责统一受理,一次性收取存量房交易登记涉及的纳税申报、网签、交易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的所有申报材料(共性材料一式两份、个性材料一式一份),只出具一张受理通知单,相关材料在不动产和地税两个窗口内部流转、并联办理。受理后,地税窗口应准确计算交易双方涉及的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应征税额,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不动产交易双方告知税额情况。办事流程调整后,不动产买卖双方只需在一个前台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并按照受理承诺单上提示的办结承诺时限,凭单再次到地税征税窗口、不动产缴费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6月1日起,不动产抵押登记压缩为3个工作日(其中,工业企业、开发商自持不动产抵押1个工作日,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抵押为即办),首次登记压缩为9个工作日。

笔者还了解到,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于10月底完成不动产“一窗受理”相关筹备工作,11月上旬正式在全市推广实施。

责任编辑:庄婷婷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职业健康艺术作品展”在长乐举办:一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