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体育局对全省范围内的公共游泳场所进行检查和整顿。此次检查对象包括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各类室内外人工游泳池、游泳馆和设在江、河、湖、海等公开水域的界定范围的天然游泳场。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否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公益性游泳场所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已获批或备案的游泳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或整改是否重新办理审批或备案、是否按标准配备救生员、是否配备标准的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公示、是否按规定数量控制入场游泳人数;是否按规定开展游泳培训。
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求各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面要高度重视,从保障群众游泳安全的大局出发,完成辖区内开放游泳场所摸底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二、制定具体检查整顿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整顿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组将于8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针对各单位开展游泳场所集中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图片、视频、报道等档案材料和随机抽取的部分游泳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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