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日6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陈秀榕提交议案,建议将家庭教育立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法律。
议案指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同为国民教育体系的三大支柱,是教育体系中最需要支持、指导、管理、研究的独立、专门的教育领域。目前,我国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款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专门的促进支持家庭教育事业的法律。当下,家庭教育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科学的家庭教育推广和普及不够,大多数家庭教育的实施处于无师自通、自给自足的状态;另一方面,家长对科学养育子女的指导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和多元,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参差不齐甚至混乱,各类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缺乏必要的准入机制和专业规范等。
议案认为,目前国家制定家庭教育法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社会公众需求迫切,现实问题亟待回应,制定和出台家庭教育法不仅是重要的、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行的。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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