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就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答记者问。
问:为什么选择福建、江西、贵州作为第一批试验区,今后试验区布局如何考虑?
答:意见提出在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设立试验区,一是三省均为生态环境基础较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地区;二是三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利于探索不同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模式。
问:福建方案的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找准定位。将福建实际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求相结合,确定了福建试验区的4个定位,即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先导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绿色发展评价导向的实践区。
二是明确目标。提出了2017年和2020年试验区的制度建设目标,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各项目标。
三是大胆突破。选取难度大、确需先行试验探索的制度,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治理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等6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四是特色鲜明。充分发挥福建首创精神,开展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如继续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等。(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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