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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日申报成功

福州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辅导企业财务人员如何申报营改增税。

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日申报成功

福州经济开发区的一台资企业成为营改增全面铺开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首日的企业。 

6月1日上午,福建省安溪县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申报系统顺利完成了营改增后的首次申报。该企业会计陈女士表示,如果按原先营业税征收,需缴纳税款110.89万元;营改增后只需缴纳增值税税款105.61万元,减税5.28万元,税改后实际税负确实有所下降。

据统计,截至1日下午17时整,全省累计有2982户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完成申报,共申报销售额670480.38万元,应纳税款16021.23万元。其中,建筑业申报833户,申报应税销售额162332.82万元,应纳税额4080.66万元;房地产业申报204户,申报应税销售额149021.28万元,应纳税额8552.73万元;金融业申报60户,申报应税销售额8685.21万元,应纳税额514.56万元;生活性服务业申报1885户,申报应税销售额350441.07万元,应纳税额2873.29万元。这标志着,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日申报圆满成功。

据了解,6月1日起,我省相关企业将进入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首个纳税申报期。为了让试点纳税人有充分的时间适应过渡期,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将由原来的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

申报期间,纳税人既可登陆http://www.fj-n-tax.gov.cn网上办税大厅申报,也可携带增值税申报表、税控设备到就近的国税办税服务厅申报。不过,国税部门建议纳税人尽量选择网上申报,避免办税服务厅拥堵排队。

需要提醒的是,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时,还需同时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以此作为跟踪测算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于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6月份无需申报,只要在7月份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据悉,为保证6月份营改增试点首个申报期平稳有序过渡,省国税部门进一步优化了线上办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发票领购“网上申领+物流配送”、“闽税通”手机APP办税等多渠道便捷服务。各地国税部门还新增了办税窗口和人员,扩大了自助办税区,增加了自助办税设备和刷卡机,全面提升办税厅的承压能力。

需要详细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和相关便民办税举措的纳税人,可登录福建省国税局官方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关注“福建国税”微信公众号,或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记者 姚瑾 游庆辉 通讯员 林曦 文/图)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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