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专题地图>专题要闻
分享

海峡网1月29日讯 (海都记者 袁丽群)“要着力‘百姓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补齐民生重点领域短板……”,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仍是高频词。如何做好关系民生的点滴小事,让老百姓感觉更幸福,代表、委员们热议。两会期间,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被不少代表、委员们提及,认为眼下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一项民生短板工程,应及时谋划。

现状:老旧小区数量大 物业推进工作难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环境舒适、管理到位的新建住宅小区不断涌现。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区内老旧小区脏乱、管理无序的问题越发突出。数据显示,仅鼓楼就有老旧住宅小区856个。

据悉,2013年,福州市鼓楼率先启动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陆续帮助辖区内300多个无物业小区实现有物业管理,成效初显;日前,该长效管理机制再次推进,鼓楼拟在年内推广227个老旧小区准长效管理。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推进得很吃力,‘众口难调’却‘迫在眉睫’。”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老化,水电跑、冒、滴、漏现象经常发生,而因业主群体复杂,无物业管理或物业收费过低,导致老旧小区问题不断,民生短板问题突显。

建议一:物业费缴纳与个人信用挂钩

“老旧小区管理难且物业定价长期偏低,导致许多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意介入,接管后退出的情况也频频发生。”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建议,要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问题,需创新老旧小区的物业收费模式。

林常青建议,政府应鼓励并支持引进有实力、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引导市场形成规范化、集约化、成片化的经营服务模式。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经营过程,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于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情况,林常青还建议,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且经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上门催缴、公示等无果,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第三方机构,若业主仍不按照认定书或者仲裁书履行的,可考虑将此行为录入至个人信用信息档案。

建议二:老旧小区可就近“划片”管理

“老旧小区相对比较分散。”省人大代表陈碧珍建议,应科学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将未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一并列入临近物业管理小区,便于物业公司入驻接管。实行地方政府统筹,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改造行动”。

此外,鼓励有实力的物业公司入驻老旧小区,建立财政优惠政策,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和财政情况,实行三年财政补贴政策,按小区建筑面积,提供适当资金补贴。实行物业服务属地管理,同时将物业服务监管工作统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建议三:扩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覆盖面

老旧小区管理除缺乏物业公司、物业收费低等问题外,也有委员关注到,小区物业纠纷日渐增多等问题。

为此,省政协委员王宁建议,扩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形成多元化解机制。由司法、住建等部门牵头开展调研,尽快制定出台我省关于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时,建议提高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各级相关部门要选聘具有物业相关专业背景知识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专职调解员,并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

责任编辑:黄仙妹

相关阅读
最新专题要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AISE宝褓俱乐部开源计划发布!喜临门助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