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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闽报里”文化利用保护工程项目(一期)智能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万元

3.本项目使用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

“闽报里”文化利用保护工程项目(一期)智能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地点: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大厦1楼)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投标人可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在海峡网www.hxnews.com官网自行下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专用电子信箱(83379665@qq.com)。

五、提供纸质报价文件正本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编制的内容及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价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报价授权书等(详见询价文件附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产品代理授权书或制造商授权证明材料(如为代理);

5.设备制造商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6.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7.相关行业资格证件资料(若有);

上述各项内容和封面要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送达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7日15时前。如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报价的,应通过顺丰速运寄付的方式(不接受其他的快递公司和到付及同城等形式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收到的时间为准,请报价人预留足够时间。

收件人信息:夏先生,14759111800,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大厦。

八、评议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28日10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大厦1楼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14759111800

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20日

附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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