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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英人寿3.15以案说险:投保原则是“先大人”还是“先小孩”

我们在投保时应多从经济的角度去考虑,给整个家庭规划保障,如果孩子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出险,父母因为有经济能力尚可应对,但是一旦父母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出险了,家庭没有经济能力,孩子基本没有抵御的能力。

【典型案例】

C女士于2009年开始就陆续在保险公司开始为自己及小孩投保。年缴保费20万元左右。2021年10月C女士不幸因“卵巢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保险公司审核发现,C女士只为自己在保险公司投保2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及100元/天的住院津贴保险。其余的都是为自己的小孩投保了9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57万元的终身寿险,以及百万医疗险1份。

这时,C女士才发觉原来25万的理赔款对自己来说是杯水车薪。并且自己无法工作,而丈夫为了照顾自己也无法外出工作,家庭经济受到了重大打击,自然也无法再承担小孩高额的保险费。最终C女士只能选择退掉了给小孩投保的寿险及30万的重疾保险,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

【案例分析】

C女士是非常具有保险观念的,2009年开始就在保险公司持续投保,陆续将保险费提高至年缴20万元。但是因为在选择保障时出现了原则性的错误,导致经济上仍然受到了巨大损失。那C女士发生那些原则性的错误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C女士在投保时的时候,出于为人父母的本能,总是于优先为孩子做打算,然而却忽略自己及丈夫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保障,只考虑了重大风险所带来的医疗、康复的经济损失(既为自己投保25万重疾保险),却忽略了重大风险所带来的收入损失(既无法工作后家庭收入的损失)。

【风险提示】

C女士的案例提醒我们,只有合理配置保险,才能真正发挥保险的功能,以下总结了如何配置保障的四大原则:

1.先大人,后小孩,很多人觉得家里面小孩子是家中宝贝,有什么好东西都愿意给孩子花钱,而忽略了自己的保障,当家长需要购买保险的时候,就会发现经济紧张,而减少对家庭支柱的保障,反而本末倒置;如果客户仍觉得需要给孩子投保,建议可以在主险上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功能,双管齐下一起保障。

2.先规划,后产品,根据每个家庭自己的家庭收入,以及对风险的偏好,对家庭每个成员需要购买的保险进行合理的规划。一定要认清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及自己对风险的偏好,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而不要过分地陷入这个保险好不好,那个保险好不好的误区。

3.先保障,后理财,保障归保障,理财归理财。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要谨慎考虑投保一些兼顾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保险,如万能险附加重疾险。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减少风险,转移风险。当有足够的收入,多余的资金可再去购买理财型的保险。

来自福建中英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的温馨提示:

福建中英人寿3.15以案说险:投保原则是“先大人”还是“先小孩”

福建中英人寿3.15以案说险:投保原则是“先大人”还是“先小孩”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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